目前我国医疗机构采用的主要收费方式是按服务项目计费,这是以服务提供方为主导的收费方式,属于事后付费制度。按服务项目收费的优点主要体现在简单方便、易于操作,使用范围比较广。在这种收费方式下,医院的收入与其服务量有关,服务收费的测算比较直观,能比较全面地对服务提供方给予补偿,有利于调动医疗提供方的积极性,服务效率比较高。同时,患者对医疗机构的自主选择性大,在医疗服务行为发生后按实际费用进行付费,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但是,这种收费方式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有比较强的经济刺激,容易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产生诱导消费和过度服务,医疗行为无法约束,医疗费用难以控制。
研究部门认为,我国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与我国现行的医疗费用收费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目前各地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普遍存在着体现技术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明显低于成本费用,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类项目价格水平比例严重失调等不合理状况。所以,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启动按病种付费的定价制度改革。也就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收取费用。通知中列出了104种按病种收费的推荐项目。按病种收费能够促进医院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医院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患者。其缺点是通过减少必要的服务和诱导不必要的诊次及住院而获得经济利益,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成本会升高,对超过定额费用标准的重症患者,诊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或推诿现象。但要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先决条件是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其优点是可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有利于患者控制和节约费用;也可以鼓励医疗机构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学技术进步,而其他方式缺乏这种直接激励作用。
实行按病种付费制度还需要配套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体系。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 ,简称CP)是一种针对特定的诊断或手术所做的、有顺序性和时间性、最适合的医护计划,以减少康复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使服务对象获得最佳的医护质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指出,按病种付费需要医院的利益再调整,也关系到医疗保险部门的权利和部门利益的改变,因此按病种付费改革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改革对以独立医学实验室为主体的医疗诊断外包服务行业来说,总体影响不大,促进因素更多。从现状来看,国内独立医学实验室更多的是承担二级医院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外送业务。按病种收费目前在三级医院的试点更多,尤其是一些疑难病症。因此这种改革方式对独立医学实验室在三级医院疑难病症诊断项目开发与运用上将会提供更大的市场。医院会因此注重成本核算,对实验室诊断项目的外包形式、外包项目的需求也会增多。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改革,不仅仅给医院的利益分配带来调整,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产业的格局也将发生变化,以求达到国家医改的目标。 |